大家好,关于购买人防车位利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买车位可以买人防车位吗的相关知识,文章篇幅可能较长,还望大家耐心阅读,希望本篇文章对各位有所帮助!
人防车位的产权,我国《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也从根本上造成了市民在使用过程中和产权归属各种权利保护以及后期的维护管理上产生了很多纠纷。
从产权的归属上来说,人防工程属于国防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全民性的公益事业。首先要保证战备需要,其次才考虑其社会效益。目前可以确认的是:人防工程(车位)不能办理不动产证,只能在使用层面上确权和各种权利保护。
有三个方面需要予以关注:
一、人防车位的使用和收益归谁?
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使用和收益归投资者。
《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市民在购房的过程中,在房屋的销售合同中,把投资、成本算清楚。这样大家在购买时就能明确各自的职责。
二、人防车位的租赁期限到底多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人防车位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另外,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人防车位必须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否则不得对外出租。在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期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对外出租的要一年一签。
三、为了给人防停车位是“租”还是“售”一个说法,武汉市民防办公室正在考虑制定《人防停车位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人防停车位租赁行为,目前正在民防办网站征集意见,市民可以上网查询。
小区地下室都是人防工程吗?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工程处处长祝明伟表示,住宅小区地下室不一定都是人防工程。
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是现在人防工程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一般来说,地下室分为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有一套高于普通地下室的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简单识别防空地下室的***,如果我们在地下室的进出口看到“人民防空工程”的标识牌和人防防护门,这肯定是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的车位,和普通住宅的车位是一样的,人防是平时建造,打仗时候切换状态使用,所以在平时和平时期,人防工程都属于民用建筑。
人防车位不能买卖。所谓的人防车位,应该是占用建筑物的人防工程所建造的车位,但是实际上这种人防工程并不应该被改造为车位。人防工程的产权既不属于小区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国家所有。
因此这样的车位不能对外进行出售。当开发商对外出售停车位的时候,小区业主一定要擦亮眼睛,并且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因为只有开发商能够合法取得产权的停车位才有权进行出售,特别是对于占用小区业主公共部分的停车位,小区业主是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权,并且要求开发商将收入所得归小区业主共有的。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居装修知识问答》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买卖的说法主要是针对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可以租赁或支付费用获得使用权(长期),形式上是用租赁合同或使用权***合同的形式。
大量的小区只有人防车位,小区业主也只能通过受让人防车位使用权或长期租赁来拥有固定停车位,毕竟车位越来越稀缺高价,用这种方式“买”人防车位,这也是现行政策下可行的方式。
当然,保险起见,还要落实开发商是否在人防办办理***手续,是否缴纳了人防工程使用费用。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