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国家发改委律师收费放开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最新律师收费办法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是的,律师收费基本放开了!除了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律师收费基本放开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法律咨询及代书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上浮动50%,下浮不限。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综上问题所述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2022以上内容仅靠参考,建议律师收费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收费,还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自身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律师服务(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除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下列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国家发改委放开律师服务价格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出台后,尚未见司法部关于律师服务费的新规出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第四条
(四)律师服务(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
除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下列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以下是:2022律师收费调整
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以下是收集的关于服务收费的一些数据可作为参考。
按件收费参考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民商服务收费参考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刑事案件收费参考
(1)一审阶段: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这个没有固定的,发改委对律师收费已经放开限制,实行市场化收费,也就是你和律师协商为主,有的高一点,有的低一点。不过你可以参照以下标准:
一、办理刑事案件服务费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收费不超过3000元。
二)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收费不超过3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辩护人的,每件收费不超过20000元。
四)代理申请取保候审,每件收费不超过1500元。
五)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代理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六)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服务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争议标的,按下列标的分段比例计算后累加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50,000元以下的部分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
50,001—100,000元的部分3—5%
100,001---1,000,000元的部分2---4%
1,000,001---5,000,000元的部分1.5---3%
5,000,001---10,000,000元的部分1---2%
10,000,001---50,000,000元部分0.5---1%
50,000,001元以上的部分0.2---0.5%
三、代理各类案件的申诉
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相应诉讼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
四、上述各项收费标准
是指诉讼案件一审或者仲裁案件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案件的,按照一审的标准收费;既办一审又办二审的,二审按照一审标准的50%收取律师服务费。在同一案件中,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二审阶段的律师服务费按照仲裁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代理再审参照二审的收费标准收费,代理案件执行参照一审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按每件收费不超过3000元。
六、下浮律师费
以上以计件方式计费的收费标准,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下浮幅度不限;以标的比例方式计费的收费标准,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下浮50%。
七、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若因工作量增大、不可预见因素增多,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确实不能满足办案需要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暂行收费标准上限的5倍。
注: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根据标的分段比例累加计算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例如:代理标的额为3000万元的诉讼案件,5万元以下部分按500元计收,其余部分按标的分段比例收费标准下限计算,则此律师服务事项最终收费额为:500+(100000-50000)3%+(1000000-100000)x2%+(5000000-1000000)x1.5%+(10000000-5000000)x1%+(30000000-10000000)x0.5%=23万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 南 省 司 法 厅
云发改收费〔2007〕607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从业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暂按原《云南省计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计收费[2003]802号)中“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执行,其中代理仲裁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服务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暂参照“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暂行标准”中第二条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服务费标准执行。原云南省计委、省司法厅云计收费[2003]802号文件中“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国家发改委律师收费放开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